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佛山市妇联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结合佛山市妇联工作实际,佛山市妇联编制了《佛山市妇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佛山市妇联信息分类
佛山市妇联信息共分三级类目。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三级类别 |
信息内容 |
公开类别 |
责任部门 |
公开时限 |
1. 信息内容
关键词简要描述佛山市妇联信息内容。
2. 公开类别
公开类别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 责任部门
4. 公开时限
佛山市妇联信息的发布时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的时限提示。
三、获取方式
佛山市妇联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范围
佛山市妇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佛山市妇联网站(/)、也可以到佛山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的部门动态里面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佛山市妇联主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佛山市妇联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某些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佛山市妇联信息公开的程序
各科室公开信息,经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信息文稿和软盘连同登记表一起送信息中心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请登录http://www.foshan.gov.cn/fspubgov/ysqgk/按有关规定申请信息公开。
四、申诉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佛山市妇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佛山市妇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本指南自2008年12月15日起施行。